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这也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再次“并轨”惠及1亿多人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更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养老金调整有望制度化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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