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
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北京市民意外伤害保障水平,用保险推动民生福祉提升。
意见表示,“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
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综合保险保障,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风险保障能力。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探索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保障及无子女家庭保障的新模式。
根据国内其他地区推行情况,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模式之下,凡参加该地区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非疾病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纳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障范围。
在
养老保险上,意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鼓励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发展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推广“以房养老”项目试点,推进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五”期间,北京地区还将完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完善交通违法浮动系数等定价因素,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鼓励保险公司研究运用驾驶行为、用车习惯以及车辆安全性能等从人从车因素,提供更加合理的车险产品。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80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403.9亿元,年均增长14.4%,高于北京地区GDP增速6.9个百分点。在京各类保险法人机构达65家,保险分公司100家,保险中介专业机构389家,各类机构数量均为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