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补齐基本民生短板,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全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居民收入。
根据文件要求,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约束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
自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已6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经过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惠及222.8万名待遇享受人员。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正积极协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丧葬补助金方案,争取使惠民政策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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