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即自治区统一缴费、发放标准。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再按各盟市的社会平均工资算,而是统一以全自治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下面金投保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个文档给大家参考的,仅供参考哈!
两类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
可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1996年1月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补缴费用基数可参考本人历年工资水平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但不低于补缴费用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补缴费用期间的缴费指数统一按补缴费用基数与补缴费用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