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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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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

  江苏省新推出的《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在全省所有涉农县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根据《通知》,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允许地方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缴费方式。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省财政对县按人均财力分档给予补助,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倾斜。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至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限低不限高。

  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通知》要求,政府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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