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年要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门诊小病医疗费用和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近日从省医保中心获悉,江苏将通过门诊统筹等手段合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的成果。
在医保基金结余可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重的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江苏省医保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江苏还将继续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着手开展部分工伤预防和康复项目。
加快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步伐,推进生育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实现生育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统筹,研究职工门诊统筹与门慢、门特病种保障的衔接办法。
并且通过统筹共济的方式有效解决参保职工门诊医药费用负担过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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