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
1、本区各类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入托幼机构的本区城镇户籍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学校登记类居民”)分别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到所属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在校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
2、本区城镇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以下统称“街道登记类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在上述居民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以及此类人员中的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以下统称“民政资助类居民”)。
4、首个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的个人资料在2008年11月18日前报送;以后社会保险年度的新增参保人员在5月18日前报送资料。
(二)参保登记流程:
1、学校登记类居民和街道登记类居民类居民的参保缴费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相应的参保登记机构申请参保。
(1)完整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pysi.net)下载)。
(2)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下同);
(3)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须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监护人为三个月内的新生儿申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须同时提供其户口簿、《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籍学生申请时须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
注意:身份证号码是办理参保登记和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标识。对于个别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儿童,请家长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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