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参加‘一老’医保时,财政补助是1500元,现在建立了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就变成了460元,财政补助不增反减,会不会影响我们参保人员的待遇呢?”近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一些老年人看到自己的医保财政补助少了1000多元,所以不禁担忧起来。
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回复说,“一老”财政补助非但没有减少,而且增加了。
市人力社保局详解:过去本市的“一老”、“一小”以及无业居民三类人群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是按照人群来划分的,“一老”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补助5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三类人群有所不同。
新制度则将三类人群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并按人均标准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变成了460元。
其中,“一小”的补助金额增加了410元,由于“一小”在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当中数量最大,达到近130万人,所以他们的补助金额的增长将直接带动医保基金总量的大幅增加。
由于三类人群的医保基金都在一个“大盘子”里,所以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实际的补助金额是提高了。实施新的居民医保制度之后,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达6.9亿元。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还将有望提高。
这项制度出台后,还有一些曾经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的委托存档人员开始犯难:他们在人才或职介存档,可以按照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有了居民医疗保险,他们也符合参保条件,那究竟参加哪一种更划算呢?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这两种保险,但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以计算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25年,退休后仍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则不能累计年限,目前也没有退休后享受待遇的规定。所以建议灵活就业者还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另外,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市人力社保局与市教委合作进行“一小”的参保缴费工作,通过学校或托幼机构参加“一小”医保的学生儿童,如果因为学校原因没有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将来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责任人负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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