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是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的最后期限,目前参保缴费群体以老人和儿童为主,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忽视了城乡医保的参保条件,未能及时享受这一待遇。
为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打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界限,将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成年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
凡年满18周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已经不在学校就读,暂时未就业或实现了灵活就业,但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靠家庭或社会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暂时中断就业的其他人员等都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从去年开始,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提供了三个缴费档,一档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二档350元,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三档22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城乡医保的缴费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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