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中,三甲医院单次住院定额标准仅3650元,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最低。
在昨日举行的武汉医院协会自律维权委员会年会上,该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惠源发布了这一数据。专家呼吁,应将武汉市五年未变的医保结算标准(三甲)提高到5800元。
今年5月,武汉医院协会秘书长赵惠源研究员邀请武大、华科等高校的医疗、经济学教授以及数家医院院长组成专家团队,以武汉市医保定额标准与结算方式的状况为题,对该市20余所公立医院进行了一个半月的调研。令他意外的是,几乎所有医院都对目前的医保定额标准“有怨言”。
在中南六省省会城市中,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指标武汉市均名列前茅,但城市医保定额标准却是最低。
如郑州三级医院每次住院7800元,长沙三甲、三乙医院分别是7000元和5000元,合肥三甲人均定额4290元,南昌三甲和三乙医院分别是3800元和3400元,太原实行的是20个单病种定额支付,支付费用也相对较高,均高于武汉市现行的三甲医院3650元、三乙医院3280元,二甲医院2340元的标准。
赵惠源介绍,近年物价上涨,医院采购各类物资、耗材成本均大幅度上涨,加上医保“药品、耗材、诊疗”三大目录范围不断扩大,致使医保患者的实际费用均超过定额标准。
但是,在医保实行“超支不补”的政策下,医院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又不能损害患者利益,为了“补缺口”只能“自掏腰包”。调查显示,从2007年到2009年,武汉市三甲医院未补偿费用占应补偿费用3%—8%,二级医院更高,达到6%—10%。
在部分“脑筋灵活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出现了怪现象:每当病人的住院费用到达上限3650元时,医院就让患者出院,然后再办一次住院。患者不得不重复办入院出院手续,缴纳额外的费用。
“医院病人中,有60%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这一群体不容忽视。”专家们呼吁,应根据武汉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取平均值提高武汉市医保定额标准。专家估算,武汉市结算标准(三甲)应上调为5800元。
根据此次调查结果,武汉医院协会还建议调整重大疾病患者住院结算范围,扩大病种范围,确定单病种费用标准,创新补偿办法,对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由医、患、保三方共同承担。
而对于大额商业医保的理赔方式,应实行医疗费用预付制,医保中心应直接参与大额理赔的组织协调工作,防止商业保险公司在理赔中的强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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