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日前从青海省卫生厅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起,9项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报销项目范围。
据了解,这9项医疗康复项目为以康复治疗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这些项目将纳入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项目范围。参加医保的残疾人报销上述9项医疗康复项目费用时,分别按照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规定的报销标准执行。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在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医疗康复实行定点就医,该省卫生厅为此确定青海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为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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