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海口市社保局获悉,自2007年起,4年来海口市各级政府投入1.16亿元,为群众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医疗保障。
美兰区新埠岛居民蔡才转因病在医院里住了130多天,拿到账单一核算,所花医疗费用达173065.12元。一时之间,家庭负担骤然加重。得益于海口市的城镇居民医保,蔡才转医疗费中有81933.21元得以报销。
蔡先生只是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受益者之一。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海口市共办理报销住院13372人次,报销金额达4004万元。
海口市把海口城镇40万“三不靠”(即不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靠农村合作医疗和不靠公费医疗)人员 “看病贵、就医难”的基本医疗问题,视为重大民生问题,通过城镇居民医保加以解决。好的政策吸引城市居民纷纷参加城镇医保,4年来参保率分别达到95%、96.7%、98.4%、98%。
海口市增加了普通门诊报销和二次待遇支付等新政策,实施鼓励参保患者“大病去医院、小病去社区”的就医模式,有效缓解了重病、慢性病患者的巨额医疗费用负担。
现在海口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按门诊的50%报销,一年最高报销300元。今年居民医保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为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
2007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最多是2万元,经过几年的运作,2010年居民医保基本封顶线已提高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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