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公布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共970个品种的药品纳入政府定价范围。
“这些药品品种是根据2010版《国家医保目录》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的。”河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这些药品中的大部分(70%)价格将维持不变。
970种药品政府定价
据了解,列入河北省物价局定价范围药品共有三大部分,包括《国家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和民族药;调整进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范围的药品;
此外还有《河北省增补的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内未列入国家和省医保目录的药品。
“根据统计,《国家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556个品种,民族药45个品种,调剂进入《河北省医保目录(2010年版)》范围的品种共计239个品种,《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内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的品种共计130种。”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政府定价药品目前共计970个品种,其中西药359个品种、中药566个品种、民族药45个品种。
据悉,遇有公共卫生等事件发生时,河北省物价局也将根据国家和我省医保目录的调整情况对《定价目录》进行增补。
七成药品价格不变
“政府定价药品中,其中有70%属于原来《国家医保目录》和2005版河北省医保目录药品,这些药品的价格已经确定,暂不调整。”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3成未定价的药品将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陆续出台政府定价。
据了解,列入河北省物价局定价的药品,政府将规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即生产经营者可以向下浮动相关药品价格,但不可上浮。
省物价局的通知中说,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物价局定价目录的药品,已制定公布过价格的,可继续按公布的价格执行,有关单位不得擅自提高。
已上市销售但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河北省物价局尚未制定价格的,暂按生产经营单位2009年11月1日前确定的零售价格执行。
此外,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物价局定价范围的药品和标注使用“天然麝香”的安宫牛黄丸,以及以“天然麝香”、“天然牛黄”入药的其他中成药,实行市场调节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