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什么地方给孩子投医保?”“孩子去外地上大学了,还能继续在青岛参保吗?怎么报销?”……昨日,早报报道 《孩子患绝症哎呀!没参保》引起读者关注,纷纷拨打早报电话咨询,其中如何参保、报销待遇、补缴费用、户籍变化如何报销等问题成为热点。
记者昨日咨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为读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解答,详情市民也可拨打12333咨询。
外出上学可本地参保
针对读者提出的 “外出上大学如何参保”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当地学校参保。如户籍仍在本市并要求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其中对18周岁以下的,按少年儿童参保;18周岁及以上的,按非从业人员参保。前者的年缴费数额是40元,后者则为每年720元,缴费后财政将补贴120元。
多年一贯制学校的在校学生,应按学生实际学业等级区分参保类别,属中专(含高中、职高)及以下学业段的,按“少年儿童”类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属大专(含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的,按“大学生”类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对部分学校因招生滞后等原因未能在9月3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可于缴费期后继续组织参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医疗费也可报销
此外,有的老年人在市区参保后到了郊区或外地居住,造成了就诊和报销困难,工作人员说,参保老年居民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后,其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参保人持住院病历、费用清单、有效票据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异地在青岛就读的在校参保学生,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含休学住院治疗),允许回其原籍选择一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确认的该医院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所属学校加盖公章的其原籍地和病情等情况说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五市三区居民的审核报销分别到当地医保(社保)中心办理,市内四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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