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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生明年实现持卡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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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苏州市高等院校12.1万名参保大学生,明年1月1日起将能持卡就医,参保大学生社会保险IC卡由各所高校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参保大学生凭本人就医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年在600元以内享受居民医保基金50%的门诊医疗补助。

  苏州市区201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申报缴费于11月30日截止,市区高等院校12.1万名参保大学生,明年1月1日起将能持卡就医,参保大学生社会保险IC卡由各所高校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

  明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的显著变化是,在原保障待遇基础上增加了门诊补助。

  在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上,参保大学生凭本人就医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年在600元以内享受居民医保基金50%的门诊医疗补助。

  在住院医保待遇上,参保学生发生疾病需住院,可凭就医证卡到市区定点医院办理手续。

  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要注意的是,每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办妥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

  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其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再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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