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济宁市卫生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市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新农合参合率98.74%,九成以上的市民看病可按比例报销。
据介绍,截至目前,济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200万人,参保率达99%,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居民达到99.6万人。
同时,2.8万名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参保范围,3.8万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医保。2/3的统筹地区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工作。
今年,济宁市参合农民达612.88万人,参合率98.74%,比2009年提高1.51个百分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2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
同时,该市还取消了市内转诊,实行“市内一证通”制度,实现了市内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自2007年起,在实行22个病种限价收费及定额补偿基础上,将高血压(二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等17中慢性病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等5中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纳入报销补偿范围;将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白血病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全年累计封顶线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万元。
此外,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新农合按照70%比例给予补偿,医疗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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