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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领先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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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通市政府新修订医保办法,领先迈入“全民医保”时代。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实行普惠制,提高了大病救助比例,将医疗救助基金的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元调整到10元。

    从4月1日起,南通市政府新修订的《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是该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0年7月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调整。
 
    南通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二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市区已有50.38万人参加职工医保、43万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领先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据南通市有关方面介绍,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实行普惠制。新办法实施后,原已享受慢性病专项门诊的参保人员待遇不变,同时扩大了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除原规定的三个支付范围外,增加了“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或健身,为父母、子女、配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规定。

    南通这个新办法,提高了大病救助比例,将医疗救助基金的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元调整到10元,其待遇标准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了五个百分点,规定4-10万元部分,救助基金支付85%;10-19万元部分,救助基金支付90%。对连续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的,救助基金支付的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95%,均比原来提高了五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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