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24日上午9:00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感谢王宁生委员的提问,我想首先回答王宁生委员的第一个问题,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同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问题。
基本药物制度是去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全国有50%以上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它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实行零差率销售。据我们初步统计,基本药物的价格大约下降了30%,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好的情况。
这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进行彻底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出现了很大的缺口。按照我们对2008年卫生部的统计,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成收入是152亿,加成率是40.5%。
但是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非常不一样,有的地方加成率还要更高一点,有的乡镇卫生院的加成率达到了167%。由于差异比较大,所以和我们最初测算就有了比较大的差异。
现在我们测算了一下,大体需要新增的投入是200亿元左右,这里头还没有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债务化解和对村医的补助等情况,如果加上这两项,我觉得可能还要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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