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作为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新建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在西山镇卫生院举行启动仪式,西山镇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和县中医院被列为试点单位,今后该县群众“看病贵”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将得到缓解。
“你看,这个药品比以前降了好多啊。”正在西山镇卫生院看病的患者围着卫生院门诊大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表议论着。记者在公示的药品目录表上看到,“鼻炎康片”2008年中标价格为8元/盒,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价格为6元/盒。
乳癖消片的降幅则更大,2008年的中标价格为18.64元/盒,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价格为13.98元/盒;排石颗粒2008年中标价格为28元,调整后为18.9元。
据了解,新建县首批开展的试点单位,如果2008年中标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将实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与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相同或者低于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则保持不变;非省招标的药品,在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价格下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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