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有关部门获悉,湖北省将进一步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在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同时2011年起将对每名村医每月补助100元。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乡村医生80万人。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主要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乡镇卫生院的药品价格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的同时,原有乡村卫生室的业务量急剧下降,村医们的生存受到了挑战。
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办公厅12月14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专门提出“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补偿政策。”
湖北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俊超介绍说,今年湖北省选择了赤壁市柳山湖镇的6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并于9月1日起实施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实施半年来运行平稳;武汉市东西湖区推进镇村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验也初见成效。
张俊超表示,湖北省将进一步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促进村卫生室建设,同时按照上述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初步拟订对村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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