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截至10月底,我省基层医改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零差率”药品基层配送率已经超过90%。在招标采购中,通过实行多项创新举措,使得招标药品价格较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价52.8%。
为确保广大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我省在基层医改实施中,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组织实施了面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零差率”药品招标采购,共有来自全国120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9676个药品参与招标,共计857个品规的药品入围。
在招标中,我省采取了不同于以前的模式,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药品质量。
一是采用“双信封”招标模式,分别编制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份标书同时投标,由技术标合格企业中的最低价产品中标;
二是实行量价挂钩,承诺单一货源采购,原则上一种药物的品规只确定一家中标药品生产企业;
三是制定刚性省采购参考价,招标药品价格不高于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不高于基层实际采购价、不高于周边省份的最低采购价;
四是实行管办分离、招采合一,避免了招标和采购互相分离的矛盾,保证了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保障了中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药款,确保付款时间不超过30天,保证了供货商利益;
六是网上采购,实时监管,实现药品采购公开、高效,确保中标结果真实有效执行;
七是建立市场清退制度,对中标后撤标的药品、违规行为逾期不改及二次违规的药品,一律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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