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以上
本月25日起,市民到15个区的基层公立医院看病,药品价格至少降低15%。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将正式启动,市卫生局昨日发布消息说,市政府办公厅已于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在15个区开展试点。
从今年2月25日起,试点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原价销售降价幅度15%
15个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区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个主城区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6个区域中心区。
作为首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区,试点区的390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所有药物按采购价销售,不得加价(此前实行政策性顺加价15%)。
15个试点区必须在2010年2月24日统一调整药物零售价格,从2月25日起执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将药物的品名、规格、单位、进价、原零售价格、现执行销售价格进行公示。市卫生局说,年底,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全市25个区县。
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
据了解,基本药物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招标采购,形成统一采购价格,并统一配送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市拟于近期开展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
30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三大医保报销范围,即不论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可进行报销,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以上。
彻底改变以药补医机制
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同时,15个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也将同步推进。市卫生局介绍,试点区基层公立医院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核定政府补助,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彻底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
据悉,3月底前,15个区要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岗、定员和人员聘用工作。市卫生局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这样去查哪些药品降价
1.307种基本药物核查。可登录http://www.gov.cn/gzdt/2009-08/18/content_1395524.htm核查。
2.价格核查。可参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以基层公立医院公布价格为准)可登录:
http://www.sdpc.gov.cn/zfdj/jggg/zyfw/W020091002384282164123.pdf
http://www.sdpc.gov.cn/zfdj/jggg/zyfw/W020091002384282638226.pdf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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