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远安县政协主席余宗银带领主席会议成员和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到花林寺镇卫生院和洋坪镇卫生院进行了实地视察,与卫生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县卫生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协商讨论。
湖北省远安县是全省37个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之一。从1月31日开始,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运行,实行零差率销售。
通过实地视察调研,视察组认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卫生主管部门和医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准备充分、组织周密、措施具体、运行健康、效果明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拥护。
针对视察调研中发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标覆盖面偏窄、药物剂型不配套、药物采购配送不完善等问题,视察组建议:
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一方面,建议调整补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基本药物目录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经过几年的实践运行和调整,已经得到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认同,建议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轨,以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另一方面,建议调整完善药物的剂型结构,尽量做到剂型配套,方便临床使用。
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办法,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加强药品价格监管,防治药品价格反弹;引入竞争机制,适当增加药物配送企业的数量,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临床用药需要;加强对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建立正常的药物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形成健康有序的药物配送体系。
基层医疗机构要转变观念,完善功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基层医疗机构要以此为契机,转变用药观念,创新临床用药路径,引导患者改变用药习惯,大力发展中医药实用技术,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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