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基本药物目录和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试行方案正式发布,688种药品被列入上海市基本用药目录。
满足基本需求
2009年8月,卫生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共有307种药品。包括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及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国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上海基本药物目录12日公布,在全国基本药物目录307种药物基础上,增加了符合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用药习惯的381种基本药物,其中包括236种西药、145种中成药。
据了解,今后,上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将限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内。
记者获悉,在市民用药水平较高的客观现实下,上海版基本药物目录能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处方外购药。
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18万居民的健康,其中6万多是流动人口,“病人在社区就医能享受到更大范围的基本药物使用,常见病多发病在第一时间可以使用低廉有效的基本药物。”中心主任沈世浩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能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机构行为,明确功能定位,聚焦基本医疗服务,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根据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试行方案,上海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期在明年上半年全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结束后统一实施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
届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据悉,上海基本药物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全市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公开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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