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将可持社保卡就医。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昨天发布通知,将对各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现全市统筹,方便其使用社保卡。2011年度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300元。
为实现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便于报销医疗费用,明年起,本市将建立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全市统筹,市和区县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离休干部都将参加统筹。2011年度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300元,统筹资金由所在单位按月缴纳。
明年起,离休统筹人员需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中医、专科、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离休统筹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应持社保卡挂号,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挂号费由个人负担。首次持社保卡办理住院时,其所持有的《北京市离休干部就医手册》自动作废。
定点医疗机构须在离休统筹人员入院当日使用社保卡为其进行入院登记,并留存离休统筹人员的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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