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不幸身患癌症,不知道他们单位此前为他办理的医保能不能报销,如果用进口药是不是也能报销?”昨日,城区陈先生致电本报咨询,癌症能否用医保费报销。
据陈先生介绍,他的父亲是城区一家企业的老职工,今年79岁,企业改制时办理了职工医保。
如今不幸身患肺癌,不知道医保部门能不能对门诊费、住院费予以报销,专家推荐的进口特效药是不是也能报销?
对此,记者采访了宜昌市医保处,工作人员称,陈先生的父亲可带社保卡、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到定点医院医保办申报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通过后可享受慢门待遇。患者在门诊治疗时,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剩余医疗费由市医保处审核后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时,只需持本人社保卡到任何一家市医保定点医院登记入院,即可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出院时也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
对于住院期间或享受慢门待遇所用药品,无论是进口药还是国产药,只要符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即可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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