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的建立与合作医疗的建立和运行方式完全不同,农村储蓄统筹式社会医疗保险初建时为相对初级的社会医疗保险,当地经济发展时,它比较容易发展和完善为有相当抗风险能力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筹资:建立以农民筹资为主,县、乡两级政府补助为辅的多渠道筹资方式。农民缴纳入均纯收入的2%-4%。
乡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县级政府专项拨款建立保险特别基金。
建立医疗保险储蓄账户:以户为单位建立医疗保险储蓄账户;乡级政府的补助按人头进入家庭储蓄账户,虽然微不足道,但它既表达了基层政府对农民医疗保障的关心,同时也可以调动农民筹资的积极性。
建立县级医疗保险超常风险池:县级政府的医疗保险专项投入可经过当地疾病超常风险测算,按人均X元或按县财政收入的X%计算每年划拨。建立起县级医疗保险超常风险池,用以解决超过家庭账户报销规定的超常疾病费用风险。
建立统筹机制:单靠家庭储蓄解决医疗大病风险还不能称为保险,因为它没有风险共担的保险机制。
制定保险储蓄账户的预支或透支政策,可以产生统筹资金风险分担的保险功能。
测算并制定报销规定:在测算疾病费用风险的基础上,以量人为出为原则制定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的最高限额、非住院慢性病人年累计门诊费报销比例等规定。
一般门诊费用是否报销可以研究,建议初级保险阶段不考虑一般门诊费用的报销。
制定保险管理办法:基本思路为建立银行参与的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筹资直接进入银行,医疗保险储蓄账户本交由家庭持有,保险管理部门审核报销条件后向银行开出准报单,由医疗保险储蓄者持储蓄本和准报单到银行直接报销。
明确保险性质:农村储蓄统筹式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以县为单位的社会医疗保险。它具有强制性,要求每个人必须参保,在农民交税的同时完成医疗储蓄的筹资。对于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人口,保险费由县、乡政府、民政、扶贫和社会捐赠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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