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天津市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与2011年社保相关的问题成为QQ就业群中求职者们最关注的话题。为了使广大职工及时了解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我们对2011年社保的变化进行简要介绍。
据了解,社保中心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9380元,该标准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295元和1000元。
其中,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基数下限的,按下限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在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高于基数上限的,按基数上限核定。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含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据了解,各类参保单位在办理2011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前,应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申报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将本单位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告知参保职工,让职工明明白白参保缴费。
在此提醒参保职工,一定要认真对待社保缴费一事,随时了解情况,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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