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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病困难职工可享受二次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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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北京将实施外地户籍职工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更将对因患大病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

  多年来一直只能享受“四险一金”的企业外地户籍职工,将获得第五“险”――生育保险。这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会上获悉的消息。这些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生育保险覆盖外地户籍和机关职工

  虽然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多年,但是覆盖人群只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持有北京绿卡的企业职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来到北京就业,他们可以按照城镇职工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但是惟有生育保险一直是他们不能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在很多单位,本地户籍的职工上的是“五险一金”,外地户籍职工却只有“四险一金”,其中相差的这一“险”,便是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一直被排斥在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今年,本市将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此外,今年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患大病困难职工可二次报销

  今年本市将继续加大惠民政策力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建立“兜底”机制,对因患大病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

  出台办法,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些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在完成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基础上,本市今年将启动市级改革,将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继续拓展社保卡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功能,实现所有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并探索将社保卡的服务功能逐步向就业、养老保险等领域延伸。

  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针对个别人员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今年本市将巩固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的成果,全面落实和完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同时,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使在京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

  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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