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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农合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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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新农合个人医疗费自付比例将低于50%,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在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范围。

  1月17日上午,2011年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今年底全省所有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卫生站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此外,新农合的补偿比例将提高,今年个人医疗费自付比例将低于50%。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作工作报告。

  据介绍,广东省今年将制定出台基本药物采购办法,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及时。

  姚志彬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卫生行政部门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使用基本药物,这样将有利于居民就医费用的下降,大型公立医院只要使用基本药物就有奖励,也可享受补偿。

  在新农合方面,2011年广东各级财政要提高补助标准,将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降低到50%以下。

  全面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及特殊病种补偿制度;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范围。

  并争取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使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降低到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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