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包括:以康复治疗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医疗康复实行的是定点就医,残疾人可以到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等19家医疗康复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加医保的残疾人,报销上述九项医疗康复项目费用时,分别按照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规定的报销标准执行。
此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在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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