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2011年,沈阳市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230元以上,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要达到65%以上,确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作为覆盖沈阳市240多万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广、从广到强”的发展过程,人均筹资标准由过去的30元提高到2010年的165元,农民参合率从88.12%提高到99.38%,报销封顶线已达到5.5万元。
据了解,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水平全省领先,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记者同时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还将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十二五”末期,全省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9%,人均筹资水平增至300元,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240元;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包括取消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降低新农合基金结余率等。
届时,省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取消起付线,实行“零起付”制度;人均住院补偿比例达到医药总费用的50%;提高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5.5万元。
实行单病种限价,单病种收费由12种增至30种;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高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新农合基金结余率,全年新农合基金结余率不得高于10%。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