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与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据城关区医保局局长高亚平介绍,为有效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城关区特将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没有上户口的孩子纳入医保范围,并通过学校核实名额为无户口孩子办理医保,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使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到与城关居民同等待遇。
低保户全部纳入医保
与此同时,城关区将全区享受低保人员、村民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享受低保不缴费人员现有8370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80元;享受低保三四类人员有446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50元;持优惠证的困难人员有9413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40元;享受低保的村民现有600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60元。为了让这些困难家庭不会因病致贫,城关区医保局要求,辖区各街道社区在办理医保过程中,首先要将各辖区低保人员纳进来,凡漏人漏户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至60%
截至目前,城关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近35万人,农民参保人数已达1.07万人,职工参保人数已达4.65万人,辖区中技小学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医保正在办理中。为了保障40余万参保对象中,特殊疾病患者快捷方便用药,城关区医保局积极协调专家,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申请每3个月审批1次,调整为30天办结,减轻特殊疾病病人负担。
同时自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检查治疗,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3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0元。起付标准以下,3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从明年1月起,城关区还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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