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参加省两会、有着多年急救经验的宋维委员强烈建议,将院前急救医疗费纳入医保。他说,这不但有利于减轻急危重症病人负担,使其得到及时救治,更能使海南跻身国际急救医疗服务规范建设先进行列,并将大大有利于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良好形象。
作为省急救中心主任、省人民医院急症科主任,宋维告诉记者,“目前,病人院前急救发生的费用是不能通过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进行报销的,而政府应该从上述三项医保中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主要针对大病病人的‘住院医疗’,省内各急救中心收治的病人中,一般情况下只能在办理住院手续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一些急危重症的病人在医院之外发生的急救救治费用,以及在医院急诊室进行急救的病人,几乎只能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从我们急救中心收治的危重病人情况来看,病人在住院前发生的费用大概占其支付总体危重病人医疗费用的5%至10%,这些费用包括在抢救病人的过程中涉及到紧急救治药物,以及使用抢救设备,监护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宋维表示,院前急救医疗以及急诊室的医疗费用没有被上述三项医保所覆盖,这给病人和医院都带来诸多不便和经济上的压力。
广州市在城镇居民医保中针对儿童专列了儿童意外伤害专项保险,此举给宋维很大启发,“我们也可以参照这种做法,通过对上述三项医保金进行测算,拿出一定资金,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到急危重症病人院前急救医疗费用与医院急诊室急救医疗费用。”
宋维表示,急危重症的医疗急救情况特殊,体现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随着医院医疗服务的不断外延,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将有利于急危重症病人在住院以前的费用得到医保支付,也有利于保障急救医疗机构顺利运作。
宋维还提出建立空中医疗急救体系,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有条件的城市已经在发展城市空中急救体系,海南在这方面也应着手规划。
省人民医院拟着手考虑在未来几年里,在拟新建的门急诊大楼楼顶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并逐步建立具有海南旅游产业特色的空中医疗应急救援体系。
“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也可用于支付特定伤病的空中医疗急救费用,海南的空中医疗救援可以从交通事故这样的特殊情况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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