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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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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必须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希望以此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工作。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等活动均在禁止之列。

  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针对当前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加强中药饮片各个环节的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

  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对饮片的管理工作。

  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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