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的退休人员可以采用广州的医保在外地住院,但是要办理手续。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在广州缴费参保,出于医保基金平衡的考虑,退休后,医保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移的。
目前异地住院有三种解决方法:
1、吃透政策,托准关系。
听说现在每年有约5%医保关系转移指标了,不过名额限制是很严格的,建议你找到有关文件,吃透精神,做到胸有成竹、有理有据;然后吃送请托、使鬼推磨。呵呵~~成与败,看你的了。
2、申请异地定点就医。
估计这个方法比较通用。首先你在新住处就近选择1-2家乡级(即中心卫生院)以上非营利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但必须报经广州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批准后确定。若在新住处需住院,必须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个工作日(有的地方规定3日)内向广州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报告,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出院时,应向医疗机构索要每日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出院病历和住院发票等有关资料送广州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符合申请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退休参保人员,经核准后30日后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在核定的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就医。
3、用转院的方法。
这个较麻烦但也许是退休老人用得最多的方法,想在新住处住院时,先在广州当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交几百元押金,立即找主治医生开个转院到新住地某医院的证明,到广州原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加意见就可以在新住地住院了(这个意见可在出院后加,一般不会叼难的,但一定要事前打个招呼)。
出院时费用全部自已垫付,带齐费用清单、发票、住院薄等到广州原参保地医保部门报销。至于门诊,在异地居住的退休老人报销门诊费用都有难度,还要在规定的时限将单据寄回当地,错过了时间也无法报销。所以建议你参照第2种解决方法,在办理特殊门诊手册时指定医院在新住地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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