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厦门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律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在全市统一执行该标准。2011年厦门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导报记者获悉这一消息。
将组建医管中心下辖8家公立医院
厦门今年医改工作将要做出五项重点改革,具体实施时间从今年2月持续至明年2月。
重点改革之一,即是要根据《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建厦门市公立医院发展管理中心,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
管理中心下辖市第一医院、市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仙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共8家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全市统一医保标准,个人年缴80元
会议透露,今年7月起,厦门将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
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将降至10%
此外,从下半年起,患者到公立医院就医的费用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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