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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药品新增48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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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4月1日起,深圳市新的医保药品目录全面实施,新目录比旧目录增加了486种药品,并扩大了记账药品范围,为医患保三方提供服务、享受待遇及支付费用的政策依据和标准;另外,深圳市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按规定医保记账。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介绍,新版目录的基本医保药品中,西药有1353种,中成药有1226种,民族药有48种,分别比旧目录增加223种、329种和1种;甲类品种503种、乙类品种2076种,分别比旧目录增加60种和492种;地方补充医保药品335种,比旧目录减少67种。

  据介绍,我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相比省医保药品目录,多了335种药品。另外,我市还扩大了省医保药品目录中859种药品的医保使用范围。按照省医保药品目录的要求,目录中有647种药品仅限于综合医保参保人门诊使用时记账,另有212种药品仅限于农民工医保和住院医保门诊使用时记账,我市现将这两类药品放开到所有参保人,不论门诊或住院使用,均可记账,使用范围扩大。

  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按规定医保记账。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医患保三方提供服务、享受待遇及支付费用的政策依据和标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在国家目录基础上对乙类药品有15%的调整权限,我省增加了455种。

  我市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没有调整权,只是将被准入国家和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从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中删减,最终形成我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我市于2010年12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新版目录,考虑到衔接问题,新旧目录并行至3月31日,新目录4月1日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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