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2011年医改目标确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到了攻坚阶段。哈尔滨市今年将在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在基层医院的普及、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等方面全力推进。
全民医保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提高到98%以上;把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提高筹资标准,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接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职工、居民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
药品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覆盖政府办基层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全市建成全覆盖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所,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有实质性突破。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
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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