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号开始,韶关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全年都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了。从每年的4月1号到6月30号,都是韶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办理参保、续保的时间。
全年可以办理减轻家长负担
日前,有韶关市民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的小孩是在去年10月份出生的,错过了4到6月集中办理城居保的时间。因为小孩体弱多病,造成家庭经济负担重,他认为新生儿的医保应全年办理,以免增加家长不必要的负担。
笔者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4月1号开始,韶关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全年随时都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韶关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员汤小艳说:“往年,新生儿参保必须跟普通人员参保一样,集中在4月1号到6月30号办理。今年4月1号起实施新的政策,新生儿全年都可以参保。
就是说,在7月以后出生的,随时都可以参保了。新生儿参保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未满1周岁,韶关本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还有就是父母常住本市的新生儿也可以参加韶关的新生儿医保”。
汤小艳还告诉笔者,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跟三个月后参保的,享受的待遇有些不同。“出生三个月内参保,从他出生开始,到他当前社保年度的6月30号止,他都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就是说,他在出生以后发生的费用可以补报。出生三个月以后参保的,他享受待遇的时间必须在他参保的次月起,到当前社保年度的6月30号。”
汤小艳还提醒,因为新生儿参保不设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第二年续保必须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续保手续。
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参保手续?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公安机关登记户籍后,即可到属地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卡,作为门诊及住院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属地医疗保险局受理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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