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标准连年提高
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为了让更多居民有能力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威海市出台了由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制度,且政府补助部分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为此,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于推动统筹城乡医保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据介绍,2008年,威海市城镇居民医保获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共计2121万元,2009年增至2697万元,2010年,这一额度达到3748万元。4年来,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市政府不断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2009年将大病救助、2010年将孕检纳入保险范围。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财政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大,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的逐年增加,参保居民享受到越来越高的补助额度。
2008年和2009年,财政补助标准按不同人群资金承担能力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对弱势群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08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3元;2009年有所上升,为每人每年87元。2010年,这一标准提高到120元,其中,省级33元,市级17元,县级70元。
4月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城居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在去年每人每年120元的基础上,有望进一步提高。
正因为如此,城镇参保居民报销费用也越来越高。据了解,目前,城镇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008年的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发生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3万元至13万元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