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部分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达成协议,将针对市医保患者,下调部分检查类诊疗项目价格。据了解,在市医保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做一项核磁共振(平扫加强),省发改委限价为1080元,此次政策调整后费用下调至414元,最高降幅达61%。
据悉,2月1日后,长春市人社局首批确定40家定点医院执行医保议价后诊疗项目的新收费标准,届时,所有长春市医保患者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将得到实惠。
经医保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在省发改委定价的基础上,通过医保“团购”,将核磁、CT、B超、DR等406项最“常见”的检查类诊疗项目价格下调。
目前,已有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二院等40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和市级以下全部公立医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价格下调承诺书。
为让市医保参保患者尽快享受新政实惠,1月20日,长春市人社局召开定点医院协调会,首批确定40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落实具体事项,做好政策调整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月1日价格下调政策全面执行。
“检查”类收费平均降23%
据长春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一举措,可使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类收费平均下降23%,将惠及全市600万参保人群。2010年度参保职工到首批40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达120万人次,医药费总额达到2.5亿元。2011年,仅此一项可减少参保职工个人承担约1672万元。
同时,长春市人社部门还积极发挥政策和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居民、公务员、工伤、生育等4类参保人员到诊疗项目价格下调的公立定点医院就医,可减轻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近3000万元,使市参保人员充分享受价格下调带来的实惠。
据悉,该项惠民新政,将在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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