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开具的费用清单上,迈格尔后面标注有“医保”二字。
近日,肥东县一位退休老职工向新安晚报反映了一件怪事:他在因重病住院后,有两种在职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却无法报销,这让他们感到无法理解。
职工反映:看病遭遇“报销难”
刘家峰是合肥市公路管理局肥东分局的一名退休职工,2007年9月,当时64岁的他被查出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今年1月8日,老刘因病情恶化被送到省立医院住院治疗。
老刘的老伴李克香告诉记者,病情稳定后,老刘于2月9日出院,这30多天里一共花去医药费48000元,“由于肥东和合肥市区的职工医保系统没有联网,我们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先垫付的,然后再到肥东县医保中心去报销。”
李克香说,她办完手续后回家一看,肥东县医保中心批下来的钱和实际治疗花费相差很大,这48000元医药费只给报销了22000元,“我仔细看了一下,有两种药是在医保范围内的,却没有给报销,当时我们就觉得很纳闷。”
记者在老刘出院时院方为其开具的费用清单上看到,李克香所说的这两种药分别是“迈格尔”和“伏立康唑”,其中“迈格尔”后面还标注有“医保”字样,这两种药的费用合计为18000余元,李克香告诉记者,这两种药都在职工医保药品目录内,却搞不清楚为什么不给报销。
记者调查:报销仍按“老规矩”
这两种药到底能不能报销?5月4日,记者陪同李克香一起来到肥东县医保中心,该中心梁主任和茆副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茆副主任在查阅相关文件后告诉记者,如果按照合肥市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2010年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这两种药都在报销范围内,但关键问题是肥东县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05年版《药品目录》,所以这两种药并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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