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是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试点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年满符合条件的参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享受100元的补助。
2800户农村残疾人喜迁新居
5月初,家住福山区门楼镇的二级肢体残疾人赵新国喜迁新居,在残联危房改造工程的帮助下,赵新国的老房子被修葺一新。“改善残疾人民生”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为了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好,我市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目前,烟台市已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帮助2800多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或极度危房户新建或修缮了住房;在城镇,对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优先安排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租减半征收,承租公有住房免除租金。
在冬季采暖缴费补助上,对“三无”残疾人实施全额补助,对低保残疾人家庭按80%标准给予补助,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给予500元补助;残疾人家庭安装宽带等网络设施的,免除初装费,减半收取月租费。另外,为了加快应对物价上涨给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带来的困难,去年以来,我市出台政策给予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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