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先生的爱人讲述事情经过。
3月7日晚8点,柯先生下班后,搭乘同事郑某的摩托车回家,途经海翔大道时发生车祸,郑某当场身亡,重伤的柯先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捡回一条命。
两个多月来,柯先生在医院治疗花了16万元,至今仍昏迷不醒。
而集美交警支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明:此次事故由郑某负全责。也就是说,郑某要对柯先生做相应赔偿。
但是,这对柯先生来说就像一张“空头支票”。“郑某已经死了,而且家里非常穷,根本没能力赔偿我们。”柯先生的爱人说。
柯先生交了14年的医保,家人以为医保是“救命稻草”,可家人得知,这起交通事故不能报销医药费。
厦门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这起事故中,交警已认定受伤的柯先生没有责任,医药费由责任一方承担;如果柯先生有责任,则可以拿医疗费用证明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报销。
虽然柯先生所在的公司捐助了7万多元,但一家人倾尽了所有,还是无法让柯先生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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