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版《省药品目录》共有西药1390个、中成药1127个、民族药46个。西药部分的甲类品种由原来的313个增加到360个,乙类品种由812个增加到1030个;中成药部分的甲类品种由135个增加到157个,乙类品种由777个增加到970个。
新版药品目录文件规定,各统筹地区要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省药品目录》情况纳入医疗服务协议内,在协议中明确乙类药品和目录外用药在总药费中的控制比例,以减轻参保患者自费负担。
《省药品目录》还明确规定,医师要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可替代的乙类药品和目录外药品时,要先征得患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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