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对在一家国企任职的张先生而言简直是家常便饭,经常一个月有半个月在州市上,以前,出门在外遇上个头疼脑热、犯胃病需要上医院的时候,虽说可以用钱再拿单据回去报销,但报销却是个头疼事,常常一拖就是几个月。而随着全省实现持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无论他去到哪个州市都不用愁了。
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9月17日,省医保中心、厅信息中心启动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试点工作,期间召开动员会、举办经办操作流程培训、部署信息系统调试安装等程序,先后分5次对16个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
这也就是说,云南省城镇职工参保人在全省范围内可持社会保障卡进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现了“个人账户省内无障碍漫游”,同时,凡需住院治疗的参保人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可持卡在省内异地住院治疗,并按参保地待遇进行即时结算,从此结束了省内异地就医个人垫付费用,手工报销的历史。
截至目前,可提供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达到了572家和1123家,覆盖参保人群计8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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