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医疗救助对象是由民政部门、总工会、残联分别认定的困难人员,目前已由苏州市区行政区域内(含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取得社会救助证件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以及持有《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重病患者救助对象,延伸至重点抚恤优待对象;
大学生救助对象从仅限市区低保家庭大学生,扩大到持有全国各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件的大学生。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一至四月市区统筹区已有12619名困难人员被纳入实时救助范围,其中职工医保2373人、居民医保8205人、少儿医保1367人、被征地农民83人、大学生医保591人(含外地低保大学生325人),救助对象个人自负率下降至6.4%。
实时救助待遇主要对门诊、住院的自负部分进行补助,并逐步取消部分人员的门诊自负医疗费用救助限额,不断提高补助比例。
今年,救助对象在市区救助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是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
二是门诊费用自负部分在2000元范围内享受80%的救助,但对享受恶性肿瘤化放疗、尿毒症透析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人员,2000元以上的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还能享受70%的救助;
三是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补助,其余自负部分享受80%的医疗救助;
四是居民和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出封顶线20万以上的部分,还可享受95%的救助。救助对象在苏州市区救助(公惠)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划卡享受实时救助待遇,免除了个人垫付、费用报销等环节,今年定点医院已增加至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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