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将全面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含医疗器械)等各种违法行为。
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石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经营假劣药品、销售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及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定期或及时相互通报,有关案件及时移送并查处,形成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的合力。
石家庄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法经营假劣药品的,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医保定点单位违规划卡、划卡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责令其停机整顿或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布或涉嫌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行为严重的,还要采取约谈、签订责任状、店内张贴违法广告药品公告、加强抽验、列为特别监管单位、停业整顿、收回GSP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同时,严格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申办、变更和续效条件,对没有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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