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在我们困难的时候送来了救命钱,这可是我们全家人一年的收入啊。”6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柳埠镇大会村特困村民刘丙臣从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理赔人员手中拿到了11883元商业保险给付的存折。当天,包括刘丙臣在内的19人成为特困居民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首批受益人。
今年1月1日,幸福人寿山东公司与济南历城区政府共同启动了特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这是山东省首次引入商业保险缓解特困群众“看病贵”难题,每个人的投保金额及报销比例在国内也是领先的。
31岁的刘丙臣是柳埠镇大会村村民,今年2月意外从树上摔下来,致肺部积水、股骨骨折,总花费约8万元,至今卧床,无自理能力。今年2月到3月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住院花费医疗费54891.11元,政策规定可报销费用41025.62元,新农合已报销15181.53元,保险可赔付11883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19人达到保险救助标准,累计住院医疗费用110.17万元,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38.52万元,保险赔付19.28万元,使特困群众自付费用从71.65万元降为52.37万元,个人负担比例从65%降为47.5%,总体下降幅度为17.5%,有效缓解了大病贫困患者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的问题。
幸福人寿山东公司负责人表示,与政府合作开发这个险种,除了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考虑之外,也是产品差异化创新的一个尝试。将来,该公司还将在产品的差异化创新、渠道和服务创新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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